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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代会工作报告】锡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1-09-06 09:58:00  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锡山高质量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省检察院典型(精品)案例4件,获评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3项成果,6项工作机制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22项工作及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受到来院调研视察的最高检院领导、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等高度肯定。

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3项成果

该院自主研发的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在法治日报社举办的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评选活动中,获评“智慧检务十大解决方案”及优秀创新案例,《探索公益诉讼大数据运用之路径》获评“智慧检务”征文一等奖。

一、讲政治、顾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坚持新思想引领,准确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围绕安全发展,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服务保障国家战略

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紧盯长江、大运河、太湖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改善,提出检察建议40份,参与专项治理4项,督促清理污染河道85处、关停整治“小散乱污”企业15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86万余元。全力保护长江流域千年文脉省级文保单位三公祠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保护三公祠案

该案办理获得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备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积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应救尽救”“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向28名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救助金21.5万元,春节前夕集中司法救助4户家庭,扶贫亦“扶心”的做法被《法治日报》报道。疫情期间线上回访18名司法救助对象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助力实施产业强区主导战略

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运用涉企案件影响评估机制,对38家涉案民企及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轻缓量刑建议,推动9家企业完成合规化建设,监督撤案涉民企刑事“挂案”16件16人,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受到最高检领导肯定;疫情期间依法不批捕涉虚开发票案某企业负责人,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有效维护120余名职工劳动权,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刊载;一起职务犯罪涉案民营企业家经公开听证被解除羁押措施,案例入选省检察院“护航民企”精品案例;秉持“轻轻重重”理念办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3300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

涉企案件影响评估机制

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充分评估涉案企业运行状况、办案对企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慎重把握入罪门槛和办案时机、方式,立足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审慎作出决定。

33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

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93人,为一名遭受跨国诈骗的民营企业家全额追赃挽损。联合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开展护航企业发展走访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红豆集团签订服务民企发展《合作备忘录》;就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防污治污主体责任落实等形成3份专题调研报告,以检察建议提供靶向精准服务;强化涉企职务犯罪研判,为2家年收入超10亿的知名企业提供廉洁教育课程及风险处置方案。被确定为全省“护航民企”试点单位,因服务大局成效突出在全省基层院建设会议上受到点名表扬。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

尽锐出战抓“六清”,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案件5件,提起公诉的3名涉黑案件被告人、5名涉恶案件被告人、1名“保护伞”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方悦涉黑“套路贷”案入选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重点关注金融监管、市场服务领域,持续跟踪检察建议落实,回复整改率保持100%。建立政法单位联查黑恶势力利用虚假诉讼实施违法犯罪等9项机制。拍摄出品的《扫黑姑娘》MV被“江苏政法”微信公众号推广,阅读量破10W+。

倾力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100%提前介入涉疫案件,共批捕5人、起诉5人。制发全市首份疫情防控《风险告知书》,推动集中隔离点建立规范消毒体系;向相关部门提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判报告》,督促健全规范涉疫公民信息管理。70名党员干警至沪蓉高速无锡收费站等重点区域参与一线防控2236小时。编发《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手册》,为38家民企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一名副检察长因抗疫贡献突出被省委组织部、政法委记二等功,在省政法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现场讲述抗疫故事,中央网信办指令全网转发其事迹。

副检察长抗疫故事

二、出实招、谋实效,为平安锡山建设筑牢检察守护屏障

紧跟新时代步伐,突出基层前沿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当好社会和谐稳定捍卫者

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8件388人,起诉762件979人。持续加大对涉众、涉网、食药环、黄赌毒等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跨境网络黄赌合流案、盘踞无锡长达17年的制贩假证团伙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快速批捕公安部督办“小白瓶”新型毒品系列案;提前介入一起央视关注的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妥善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毒“10.30专案”,风险研判报告被省检察院、市委录用。

“小白瓶”新型毒品系列案

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犯罪嫌疑人程某等人将自行研制的“小白瓶”通过网络平台以层级代理或零售模式向全国销售。该案涉案人员达200余人,涉及全国27个省份,共查获新类型毒品“小白瓶”2000余瓶。经鉴定,“小白瓶”中含国家管制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可导致昏迷、意识丧失、短暂性失忆,甚至呼吸衰竭、死亡。目前,该院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立案监督3人。

营造廉洁清正政务环境。依法合力参与反腐败斗争,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正科级1人。健全完善实质化提前介入、监检强制措施衔接等机制,办理全市村级资产专项巡查移送线索第一案、全市首例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谋串通投标案,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为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开方抓药”。

全市村级资产专项巡查移送线索第一案

该案系全市村级资产专项巡查中,市纪委巡查组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的第一起案件。2007年至2019年6月,被告人万某担任锡山区某街道某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自己所经营公司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事实,享受2011年减免土地租金的优惠政策而未缴纳租金。2012年至2018年万某继续隐瞒上述事实,将该公司应缴纳的集体土地租金12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2020年7月30日,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全市首例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谋串通投标案

2017年6月至2018年底,被告人胡某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在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招投标、养护、监管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6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43.3万元。2018年5月,被告人胡某某在明知其公司无投标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向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串通商议,以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合并标段提高标的额、定制评标标准等方式,致使所借用公司以1039万余元成功中标,后其公司分包其中一部分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工程量587万余元。2020年9月2日,该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依法对胡某某提起公诉。

当好“枫桥经验”新时代检察传承者

促进源头治理。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刑事司法理念,对1041名真诚悔罪认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64%,对14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民心工程,“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过程或结果答复”均达100%,初次信访化解率达96.6%,被推选为全市唯一一家“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参评单位,受到最高检考核验收组高度评价。

精准发力网格化社会治理,率先在全市启动“检察官进网格”工作,设置9个网格检察服务窗口,56名网格检察官全覆盖对接619个综合网格、114个专属网格,定期下沉服务窗口带案下访,开展法治教育、风险排查,共妥善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为1500余人次开展现场法治宣讲,原创“民法典在身边”普法作品受到4500余人次关注。走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先行路,入选2020年度法治无锡建设惠民实事工程优秀项目最后决赛圈。

当好文明城市建设践行者

守卫城市公共安全。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等4部门出台《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实施办法》,增强打击惩治合力。依法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追究指使司机严重超载运输导致“10•10”桥面侧翻的企业主责任,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10•13”爆炸案小吃店经营者责任,并就两案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超限超载、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日报》专版推介锡山检察公益诉讼护百姓生活安全,消除2个万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市内5个辖区水上航运安全、区内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实施办法》

是指该院与锡山公安分局、法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的一项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五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完善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协调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助力优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拆除违章建筑2000平米,治理被损毁农用地2300平米,清理回收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31.5吨;督促开展盲道专项整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让盲道成为“放心路”。

当好未成年人成长守护者

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人;对6名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活动10场,覆盖全区学校制发《关爱建议函》《给学生的心理建议书》万余份,为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 “法治纽扣”。

深化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联合关工委等开展罪错未成年人训诫、帮教180余次,封存犯罪记录23人,想方设法拉回迷途孩子,4人回归校园,13人顺利就业;与青少年成长中心、无锡蓝天救援队共建,深化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犯罪预防及自我保护教育机制。

罪错未成年人训诫

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日常法律监督时,发现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虽有犯罪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对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的,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依法开展批评、教育、告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置措施。

封存犯罪记录

是指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判决生效后,将其犯罪记录、卷宗等材料加密保存,不予公开。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检察机关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不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

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三、聚合力、强机制,为美好生活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

围绕新发展任务,秉持法治思维、网信思维创造性执行落实,努力提供更有效、更智能、更精准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强化机制建设,积聚保护合力

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24家行政机关共同会签实施办法落实该项决定,强有力机制保障让检察公益诉讼更有底气。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4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全市率先探索运用诉前磋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迅速恢复7处百年市级文保公房历史风貌,24小时内消除辖区主干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最便捷高效方式求得公益受损问题“最优解”。

实施办法

是指该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联合锡山区发改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锡山公安分局等24家行政机关率先在全省出台《支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机制,紧密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磋商机制

是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检察机关可以就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公共利益可能受损等情况交换意见。磋商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公益得到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则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整改。该项机制贯彻“效率性、公正性、灵活性”三原则,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偏,快速整改,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恢复7处百年市级文保公房案

强化创新引领,精准守护公益

全国率先运用大数据、“AI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研发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及时发现并解决涉生态环境、食药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趋势性、普遍性问题,在全省检察网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科技办案推动跨经三个行政区域的污染河道清淤10万立方米完成修复工程,回应周边三万余户居民“岸清水美”需求,以全国首位排名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发挥基层线索发现早、监督跟进快、沟通协调顺等优势,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共同批准,就周某污染环境案由该院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创基层检察院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市先例。

周某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强化损害防控及修复,织密生态保护网

秉持“预防为先、标本兼治”的公益保护理念,深化水环境领域“公益损害防控机制”建设,与区生态环境局、工商联等6家单位会签协作意见,筹建山联村公益诉讼主题法治公园,与锡山水务集团共同打造环境检察公益损害防控基地,形成“1+6+N”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公益防控新机制。贯彻恢复性司法要求,与江阴法院、锡山法院、翠屏山旅游度假区等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形成“专业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环境修复机制。

“1+6+N”公益损害防控机制

四、重质量、提效率,为社会公平正义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把握新理念要求,把监督有机融合进每一起案件中,“求极致”优化监督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

固本强基,刑事检察工作深耕厚植

优机制。运用检察官挂钩联系派出所、公检法业务数据季度互通分析等机制,减少不必要程序空转,“案-件比”降至1.32,同比降低0.35个点,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案-件比

是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子”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的感受越好。“案-件比”是最高检创造性提出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旨在引导检察官发挥主导作用,达至程序优化、诉讼便捷、效率提升、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精监督。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监督案件同比上升76.1%。纠正漏捕公安部挂牌督办跨国运输毒品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1人涉案毒品近500克;深挖公安部挂牌督办跨境黄赌合流案管理层人员,立案监督6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书面纠正违法2份,跨省监督一起法律适用错误刑事案件获改判。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2人,监督刑事执行活动65人次、生效裁判交付执行活动739件,监督交付执行977人、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419人1764万余元,48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漏管。

跨省监督一起法律适用错误刑事案件获改判

羁押必要性审查

是指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攻坚克难,民事行政监督稳中有进

强化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审判活动的监督,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再审改判3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7份,办理全市首例涉破产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协同攻坚“执行难”,监督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13件,批捕1名恶意转移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

破产类民事检察监督案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某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债权人唐某在申报债权时隐瞒了执行到位的部分债权,致使法院破产裁定确认的债权数额存在错误。经该院深入调查核实,于2020年11月依法发出全市首份涉破产程序检察建议书,监督纠正破产裁定债权数额错误问题,切实保护破产企业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聚焦规范,公开听证彰显公正公信

制定《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实行“应听证尽听证”,适用公开听证程序办理案件24件,涵盖不捕、不诉、监督撤案、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多元类型。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专业人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充分尊重、采纳听证人员意见建议,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观、可感、可触的方式得以彰显,做法被省检察院简报录用。经公开听证监督撤案的一起涉企刑事“挂案”被《检察日报》报道,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刊载。

公开听证监督撤案一起涉企刑事“挂案”

五、谋发展、重自强,为参与新时代社会治理赋能强功

紧扣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关键,将党建引领、人才聚力作为推进检察工作重要保障,夯实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方向引领力

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办法》,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落实整改作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永恒课题常抓不懈。与区人大机关开展党建结对共建,举办形式多样的授课与活动,引导干警在司法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员战斗力

入额院领导全年领办、主办实体案件289件,达规定办案数的6.4倍,人均办案量全市第一。把学习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先学深学细学,提升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履职能力。与无锡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力推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校检共赢。加大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5名35岁以下干警走上中层岗位,干部梯队建设明显增强。持续完善自主研发的司法业绩考核系统,让办案业绩“凭数据说话”,促使检察人员敢担当、求极致、争先进。

42个集体及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承担最高检、国家检察官学院、省、市级课题各1项,连续第四年获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吸收最高检立项的课题成果,成为立法最大亮点,锡山检察专业影响力显著提升。全员考核模式受到专程来院调研的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度肯定,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在《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专栏推介。

最高检立项课题成果

是指该院作为最高检立项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针对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调查难”问题,提出创设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完善调查程序保障等建议,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吸收,成为此次立法最大亮点,受到专家学者和实务界的一致好评。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落实中央“三个规定”要求,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如实报告情况53件,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受到表扬。持续完善人案双管互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司法办案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22次,督察通报、整改结果纳入考核。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护航民企发展等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社会各界180余人次视察、监督检察工作;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71条、重大案件信息115条、生效法律文书958份。重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听取意见1096次,提供电子阅卷服务300次。

各位代表,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充满必胜的信心。这份信心源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源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源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支持保障,源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理解和广泛支持。在此,我代表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绘就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蓝图,检察机关肩负着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职责使命。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融入“无锡靓丽东大门、品质活力新锡山”发展大局,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为民司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奋力为锡山打造“产业升级引领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人文宜居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带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决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早谋划、早预判、早行动,在强化落实中加深理解,在深化理解中加强落实,强化对“成效”的研判和检验,努力打造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二是坚定不移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全面提升贡献水平、服务层级。

围绕促成“双循环”发展格局,加快融入区域一体化进程等战略部署,认真谋划“十四五”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当好尖兵,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深化举措,在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上多挑担子,确保检察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合拍同步、同频共振。

三是坚定不移以主责主业履职为抓手,全面强化创新水平、实践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用力,加强检察网信建设,提升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力度和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四大战役”,以“求极致”标准培育“四大检察”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勇扛更高水平平安锡山、法治锡山建设的检察担当。

四是坚定不移以强化从严治检为基础,全面促进队伍履职能力现代化。

聚焦推进检察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主线,不断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现代化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中央部署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职能谋发展,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努力为锡山“做全市重要增长极,当改革创新先行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