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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评议】锡山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2019-01-07 10:40:00  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5月24日,无锡市锡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何莹检察长从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管理新体系、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力运行新模式、推进公平公正的司法管理业绩评价新机制、构建有序有力的司法监督制约新制度四个方面,向大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以来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主要情况,同时客观分析了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坚持“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逐步构建了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建议,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给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全面有效履行检察职责。二要突出检察监督。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分析研判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检察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加强监督制约。正确处理好依法授权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既要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做实检察官的权力,又要加强监督制约,保证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加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促进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四要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对入额检察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能力和素质。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的分流使用、工作考核、职业发展等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队伍稳定。要积极与政府协调,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推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努力形成补短板、抓落实、破难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锡山实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