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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坐庄聚赌,输了钱便“翻脸”
2019-02-28 16:25:00  来源:检察日报

  开设线上赌场,自己当庄家聚赌,手下聚集十名“小弟”收赌债,为追讨赌债非法拘禁、将人打伤……日前,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董翼虎、李宏祥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一审开庭,11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

  2018年3月2日,警方接到报案,男子石某称自己前两天介绍朋友与人赌博,结果对方赌输后,将石某带至江边殴打,并拘禁在宾馆内强索钱财。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嫌疑人,于3月5日22时许,在黄德喜租住地将正在赌博的林雨、黄德喜抓获归案,同时查获10余名参赌人员,收缴赌资7万余元。3月14日,该线上赌场幕后老板董翼虎、李宏祥与其他赌场成员均被抓获归案,该恶势力犯罪组织被一网打尽。

  这个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成立于2017年7月。董翼虎既是线上赌场代理商,又是赌局庄家,李宏祥负责人手派遣与调动。林雨与周毅作为荷官,负责线上操作、下注、结算等,其余人员为“钉子”,行使打手、放哨等职能。据组织成员供述,每次赌博均由董翼虎提供场地、赌资、电脑及网络赌博客户端账号密码,由庄家用电脑操作下注、进行结算。赌场凭赌局抽成盈利,赌局有输有赢,董翼虎做庄家赢得多输得少,平均每次输赢在五六万元左右,且每场赌局庄家从中抽成10%。组织成员负责追讨赌债、门口“放哨”,每场赌局他们每人能拿到500元至1000元酬劳。

  2018年6月20日,该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董翼虎等人来自鄂、湘两地,平均年龄30岁,均无职业。

  承办检察官认为,以董翼虎、李宏祥为首的犯罪团伙开设赌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和恐吓手段追讨赌资,聚赌多次并非法拘禁他人,违法行为达三次以上,具备“恶势力”要件,但其经济实力较弱、层次较低,对其所在领域未形成垄断,尚不满足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应定性为恶势力犯罪组织。2018年11月16日,江汉区检察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将该团伙11人诉至法院。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