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检察官,我一直认为自己为孩子付出了很多。过年期间,我想通了一件事情,家庭氛围不和谐,教育方式不得当,才是导致小涛两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我和小涛他爸都要反思。谢谢你们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和照顾。”
2月13日,我收到小涛母亲的一条微信,把我的思绪拉回了25天前的庭审现场……
“小涛,你好。没想到再次和你对话,竟是在南岸区法院的法庭之上。司法所周老师告诉我‘小涛贩毒被抓了’,我很震惊。因为你实施贩毒行为那天,距离社区矫正结束才刚刚17天……”今年1月,当我听说小涛涉嫌贩毒案将在南岸区法院开庭,我通过案件承办人、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莹向小涛转交了我写的信。
“刚开始小涛表现得很平静,但当被问及写信人是谁的时候,小涛的头马上低了下去并开始哽咽。”王莹说,“看到小涛的内心被触动了,我就把信缓缓地读给他听,我边读他边哭。”这封信,促使了小涛认罪悔罪。
时光回溯到2018年4月。小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后在沙坪坝区接受社区矫正。在办案过程中,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司法所制定帮教方案,帮助小涛顺利完成社区矫正。同年11月,由于与父母缺乏沟通,小涛从思想上并未引以为戒,在和社会不良人员接触后,其又因在南岸区实施了贩卖毒品犯罪而被抓。
2018年12月4日,案件移送到南岸区检察院。依托重庆市检察机关“莎姐”工作平台,沙坪坝区检察院与南岸区检察院协同联动,召开“个案帮教联席会”,并对小涛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活动。
因为小涛的前罪是在沙坪坝,半年的接触让我对他了解更深,所以我们两个院商量好,这次由我用写信的方式开展庭审教育。信中我告诉小涛,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实施犯罪的理由。第一次,法庭给了他机会,但他没有珍惜。这一次被判刑,就必须在监狱接受矫治。希望他能够静下心来,真正反思一个问题——“如何尊重法律、拒绝犯罪”。
教育、感化、挽救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要遵循的大方针。但对于贩毒这类严重的违法犯罪,必须予以严惩。最终,南岸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春节前夕,南岸区检察院安排小涛的父母与在押的小涛进行了亲情会见。看到父母,小涛的脸上挂满了泪水。
目前,两个院的“莎姐”检察官持续与小涛父母保持联系,同时继续监督在押的小涛教育改造情况,帮教工作仍在继续……
(讲述: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杨柳青整理:本报记者李立峰通讯员刘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