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帮我解决了家里的纠纷,未来的日子也有盼头了!”近日,得知河南省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又一次来到马丢村走访时,宋某专程前来,连声向他表示感谢。
宋某与段某夫妇育有一对儿女。因段某长期在外打工,夫妻之间越来越疏远。后来,段某断了与家里的联系,也不再给宋某生活费。家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日子陷入困顿。虽然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扶贫救济终究解决不了家里的实际问题,宋某终日愁容满面。
栾川县合峪镇马丢村是洛阳市检察院的定点扶贫村。在一次入村调研中,吴志军了解到宋某家的情况后,要求市县两级院帮扶人员尽最大可能帮助宋某一家,并指导栾川县检察院介入调查,用法律手段帮宋某解决问题。
此时,宋某也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她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另一方面,又想把丈夫告上法庭,但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更不知道程序怎么走。检察官主动来找她了解情况,对她而言真是雪中送炭。
结合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栾川县检察院认为,该案宜从支持民事起诉角度对宋某进行法律救助。于是,检察官一面为宋某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问题,一面自发捐款1000元,为其解决现实困难,还协调相关部门为其争取到社会临时救助资金2000余元,并在支持起诉环节,依法对宋某两个年幼的孩子及时、足额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000元。
索要抚养费案件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但段某中断了与妻儿的所有联系,检察官便设法通过段某亲属、朋友得知其近期回乡的时间,然后在段某抵家次日,即召开由栾川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七方共同参与的调解会。
调解现场,检察官、法官等对宋某和段某就婚姻和孩子抚养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并就段某不抚养孩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指正,指出了这种行为可能对他造成的法律后果。段某写下保证书,承诺承担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保证今后给妻子宋某和家中两个孩子每月3000元生活费,并当场通过微信向妻子宋某转款2000元作为生活费。
随着一声清脆的微信转账提示音,宋某郁郁多年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她说,只要丈夫心里还有这个家,她以后也会多体谅丈夫的辛苦,两个人携起手来把日子过好,早日把“贫困户”这个帽子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