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名臣张咏为崇阳县令时,发现一个小吏从府库中偷了一钱,便命人杖责小吏。小吏不服,说:“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咏听闻,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并当堂斩了这个小吏。此后,崇阳境内肃然,政令严明。这就是成语水滴石穿的典故。
湖北省崇阳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素有难治之名。张咏在任期间,兴修水利、种茶种桑、惩处贪官污吏,深得百姓爱戴。“一钱斩吏”的做法与当时的政治、文化背景有关,以现代法治思维来看,确有相悖,但其中蕴含的防微杜渐、持之以恒的廉政思想,却走过了千余年历史长河,历久弥新。
近年来,我院依托崇阳县廉政文化资源,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公正、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培育检察文化理念。我院经过三年思考、探索和总结,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出安而进、忠而为、公而法、廉而勤、和而合、学而能的检察文化理念。同时,变办公楼走廊为“文化长廊”,建设配备图书室、道德讲堂等文化功能室,要求干警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严查细审,在加强自身监督中照镜自省。
夯实检务督察效能。将业务督察与“检风检纪”督察工作两手抓,明确督察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深化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重点督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上下班考勤、会风会纪等情况,并纳入年度考评内容;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以短信、微信方式进行提醒,实行新入职人员谈话和廉政教育制度,注重前置预防。另一方面,探索“案管+检务督察”模式,实现业务督察全覆盖。将检务督察工作引入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依托案管流程监控办案情况,加大对检察官案件办理、信息公开、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制作等情况的督察通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问题积少成多,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我院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三转一树”活动,即转变工作作风、转变纪律作风、转变学风和树崇检良好形象,开办“六大讲堂”。同时,开展强基工程,定期组织35岁以下青年干警进行夜学,班子成员为青年干警授课,与大家交心谈心。通过持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达到夯实思想基础、提升综合素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