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取样与鉴定审查》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小课堂’”
2017-12-22 14:32:00  来源:

    121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2017年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小课堂”评选结果进行了通报,我院公诉科长、员额检察官周婷主讲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取样与鉴定审查》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小课堂’”。 

 

   此次评选活动中,全省各级院共报送66门课程,经省政法委、省法院、省委党校有关专家评委对课程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的综合评审,我院周婷主讲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取样与鉴定审查》脱颖而出。该课程从污染环境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取样程序要求和鉴定意见的意义、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取样证据进行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污染环境案件办理提供了规范、实用、可参考的讲解和指导。 

 

     今年以来,我院将“小课堂”建设作为提升队伍业务素能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各类特色小课堂36次,参训人员248人次。一是聚焦问题,定制菜单。课程设计从“缺什么补什么”的需求入手,分别征求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需求建议,开设《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取样与鉴定审查》《刑事证据审查与认定》、案例报道、群众接待等小课堂,通过小题目、小范围、小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二是练好内功,以案代训。认真研究实际办案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总结研究成果,在办案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提升干警法律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实战能力。三是学讲结合,人人提升。检察长带头讲课3次,带动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精心备课、认真讲课,引导干警以学带讲,以讲促学,不断提升干警总结提炼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多媒体制作与应用等能力。四是结合考核,常讲常学。将小课堂与人才选拔紧密结合,纳入检察官司法技能考核范围,完善我院自主研发的检察官司法办案绩效考核档案系统,使“小课堂”与绩效考核、司法档案、晋升职级相挂钩,发挥机制牵引作用。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