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协作机制
2018-01-11 16:15:00  来源:

   为增强检察、公安环节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及时性、公开性,2017125日,锡山区检察院与锡山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院、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化解协作的原则。检察干警、公安干警应当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依法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等工作。充分尊重信访当事人意愿,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二是规定化解协作的案件类型和情形。检察机关受理、办理申诉人申请立案监督案件、涉及追捕、追诉的案件和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提出申诉的案件等五种类型案件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原案承办人或者熟悉案情的其他人员参与。公安机关受理、办理相关涉法涉诉信访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人员参与化解。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锡山区检察院控申科设立协作联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公、检二家单位加强协作、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推动形成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化解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相通报双方开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遇有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编辑:唐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