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8万到手6万,得还25万!
2018-02-12 16:30:00  来源:

  “你好,无抵押贷款需要吗?”临近春节,许多市民频繁接到提供贷款的电话,这些电话不少是涉黑涉恶的民间借贷公司。无锡检察机关刚刚公布了一组数据:2017年下半年以来,无锡共受理“套路贷”系列案件21107人,批准逮捕81人,涉及罪名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咨询公司”藏身高档写字楼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披着小额贷款的合法外衣,利用固定的套路,人为造成对方违约、单方认定欠款金额,并以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催讨,这类情形被称“套路贷”。“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比高利贷更复杂,套路更深。办案检察官介绍:“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的目标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从法律后果上来说,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  

  据知情人透露,这些公司大多具有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背景,通过多种途径吸收客户,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全部集中在市中心的高档写字楼内,有营业执照,部门分工明细,大多以信息咨询、投资公司面貌出现。”因为门槛低,掌握了一定的“窍门”后,不少人也开始自立门户,所以一时间咨询公司增加明显。  

  “虚高借款”人为制造“违约”  

  被害人除了少数小企业老板,大多没有固定职业,银行征信差,走银行渠道贷不到款或只能贷到很少的款,他们一旦有需求,就中了“套路”。  

  “犯罪嫌疑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制造转账记录,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暴力威胁讨债,一环套一环,让受害人深陷套路,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先签订统一格式的借条、承诺书、委托书、车辆、房屋抵押合同等,再以利息、手续费、“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为由,使合同借款金额远高于被害人实际借款到手金额(即“低条”),同时以防止违约为由,诱骗被害人续签两倍于“低条”以上的借条(又称“高条”),并声称如果被害人不违约,将不会收取多出的金额哄骗被害人。  

  此外,犯罪嫌疑人肆意编造理由,让被害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人为造成被害人违约,要求偿还“虚高借款”或“高金额违约责任”,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待“违约”产生或者制造“违约”后,又采取言语威胁、泼油漆、上门骚扰、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辱骂或者提起虚假诉讼等手段进行逼债,强行索取“违约金”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锡山区检察刚刚办理的一起31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套路贷”案件中,其中1名被害人借款8万元,实到手6万元,最后实际还款25万元才“了事”。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专门挑选急需用钱,且在正规渠道借不到资金并且其本人及亲属具备偿还能力的人员作为客户,给其或其近亲属造成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害,甚至造成被害人跳楼、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  

  检方将深挖“犯罪产业链”  

  从20177月起,无锡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民间放贷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专项行动,已铲除若干个犯罪团伙,查封10余家民间借贷公司。从检察机关查办的“套路贷”案件过程中发现这类案件作案手法可复制性强,人员关系复杂,既有相对固定的犯罪成员,也有人员相互交织、串联等情况,甚至有相对成熟的“犯罪产业链”。  

  据悉,从今年开始,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将挖掘隐藏的犯罪链条,注重分析人员串联交织的情况,以防止遗漏罪行、遗漏涉罪人员。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将加大侵财行为追赃、退赃的力度,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蔓延。1月底,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已下发各地,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其中就包括群众深恶痛疾的“套路贷”。  

  “再缺钱,也不能向‘套路贷’借钱。”采访中,承办检察官说,根据目前案件查处情况,套路贷犯罪活动暴露出来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大部分案件可能还处于隐藏状态,一方面原因在于有些受害人碍于面子没有报案,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证据不足,还未得到查处。 

    

  编辑:唐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