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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检察建议加强旅馆业监管
2018-09-17 15:4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贺俊丽姜中芳)“希望公安机关加强辖区旅馆行业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杜绝因管理不善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9月10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姜中芳来到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当面送达一份事关未成年人的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7月,14周岁的汪某与朋友陈某在锡山区东北塘某私人旅馆开了一个房间,未成年人严某、张某赶到旅馆房间与汪某汇合,4人预谋以“仙人跳”的方式,骗取他人见面进行抢劫。后陈某通过聊天将被害人颜某诱至一小巷子,等候在此的汪某等人将颜某一顿拳打脚踢,并用砖头殴打颜某,抢得颜某手机1部、香烟1盒及20元人民币。在此之前,今年4月,汪某在另一家旅馆开房间,与蔡某等5名未成年男女朋友,通过微信聊天,假意约被害人雷某至旅馆见面。等雷某进入房间后,汪某等人即对雷某进行围殴,抢走雷某手机1部,并从雷某支付宝、微信花呗转走1843元。  

  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姜中芳在审查案件时敏锐发现,犯罪嫌疑人汪某作为未成年人,两次作案前均在旅馆内开房作为犯罪谋划场所,甚至作为犯罪场所。经梳理 2017年以来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姜中芳发现,还有两起案件均发生在旅馆内。调查发现,案件中涉及的旅馆均存在违规不登记、不查验旅客身份证件、不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为。同时,这些旅馆在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时,存在未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也未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锡山区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案旅馆及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旅馆业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杜绝未成年人利用旅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避免该行业继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编辑:唐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