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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平均为7年
2018-11-28 13:35:00  来源:检察日报

  谢文英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自1995年至2018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共1802件,先后共判处罪犯2306人。”10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1995—2018)》。

  据白皮书介绍,自1995年至2018年,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涉贪污贿赂类案件1724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95.67%;渎职类案件78件,占4.33%。在审理的贪污贿赂类案件中,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涉及的主要罪名,分别占该类案件的40.66%、37.3%和15.66%;在渎职类案件中,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为主要涉及罪名,分别占该类案件的44.87%和20.51%。

  在涉案金额上,该院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普遍较高,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占比为46.89%。在刑罚裁量上,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占32.57%;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占18.1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43.02%;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6.29%。

  白皮书提供的数据显示,科级及科级以下的“小官”是涉及职务犯罪的主要群体。

  据统计,在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中,科级及科级以下的为1756人,占被告人总数的76.15%;处级421人,占被告人总数的18.26%;司局级107人,省部级以上22人。

  犯罪时间跨度长,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普遍特点。白皮书显示,在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犯罪的时间跨度为5年以内的1766人,占被告人总数的76.58%;5年至10年占18.73%;10年以上的占4.68%。犯罪行为时间跨度平均为7年。

  白皮书显示,35岁至45岁,掌握一定权力的群体,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占比最高,且呈现“初犯”低龄化的趋势。据统计,在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首次实施职务犯罪行为时,55岁以上的占被告人总数的7.76%;45岁至55岁的占30.66%;35岁至45岁的占37.55%;35岁以下的占24.02%。

  白皮书显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是频繁涉案的“重灾区”。一些领域甚至出现多人涉案的“塌方式”腐败。有的机关、单位风气败坏,甚至出现了大面积贪腐问题,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

  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还呈现出了新的变化趋势。如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犯罪主体日趋多元,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加明显等,这些变化趋势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白皮书在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因时,归纳为以下几点: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心态严重失衡,沾染低俗“癖好”;法治意识淡薄,法律常识匮乏;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纪律意识不强;权力过于集中,缺少必要制衡。

  预防、减少职务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白皮书提出的预防措施包括: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坚定信念信仰;规范权力配置,防止过分集权;加强心理干预及调查引导,严格规范个人业外活动及兴趣爱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教育管理方式;加大查处惩治力度,保持高压威慑,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职务犯罪,使犯罪者在政治、经济、精神上付出应有的代价。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