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锡山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23日下午,37岁的胥某因怀疑前妻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第三者而与其发生争吵,在争吵中,胥某情绪失控,随手拿起鞋柜上的一把水果刀刺向李某,导致前妻死亡。
在此之前,9月27日,胥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离婚后,二人的儿子,12岁的小胥暂时跟胥某生活。李某死亡后,胥某被关押在看守所,因胥某父母均已不在人世,其儿子小胥由李某的父母代为抚养。
司法救助
2019年3月,案件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由于胥某被关押,母亲去世,其儿子由其前岳父岳母照顾。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无固定经济来源,为方便接送小胥上学,两位老人和小胥租住在学校旁边的一小区内,生活仅靠小胥舅舅补贴,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小胥的舅舅定居上海,平时难以照顾小胥和二位老人。
了解这些情况后,锡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控申部门一体联动,对案件被害人李某的儿子小胥,开展全方位的救助。
一是发放司法救助金,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小胥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依职权主动对小胥开展司法救助,向小胥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要求现任监护人签订承诺书,确保该笔司法救助金用于小胥生活和学习。
二是进行心理疏导,基于未成年人本身的脆弱性、救助方式的特殊性等原因,该院与小胥就读学校加强沟通,指派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与该校老师协作,通过一对一谈话、沙盘心理治疗等方式,共同做好小胥心理疏导。
三是争取社会帮扶,锡山区院将与教育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根据小胥家庭情况,建议教育部门免除小胥即将升入初中就读的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等,减轻小胥家庭经济困难。
四是坚持跟踪回访,以三八红旗集体为主力,对小胥进行常态化跟踪回访,深入了解掌握小胥生活及精神状况,建立跟踪帮扶档案,及时关注青春期小胥的心理变化,淡化潜在伤害,继续全面做好心理疏导和后续帮扶工作,直至小胥年满18周岁,或者大学毕业。
目前,案件已移交无锡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