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两会特刊丨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2020-05-28 15:52:00  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5日

  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 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围绕锡山高质量发展强化履职,努力做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一年来,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院等市级以上荣誉14项,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4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49个案事例被最高检、央视、《法制日报》等采编报道。

  名词解释

  4个案例:2019年区检察院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4个案例分别为:“方悦等38人特大‘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杨某暴力干扰司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获评2018-2019年度江苏省“以案释法”好案例;“精准帮教人体藏毒涉罪未成年人案”入选江苏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事例;“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入选江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新闻发布会”十大典型案例。

 

  01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不断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以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融入大局服务“三大攻坚战”。立足办案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6件88人。深入开展“套路贷”专项治理,一起涉黑“套路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推动完善非法金融活动“基层网格化”监测预警机制,守好百姓“钱袋子”。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为13名被害人及其家庭发放救助金56.8万元,同比上升416%。为一名因案致贫少年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解一时之急”转为“支持基本生活”,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帮助一名参与人体藏毒运毒的贫困留守少年找回失去十年的母爱,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零容忍”开展污染防治,参与专项治理4项,提出检察建议18份,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人,督促落实生态补偿金195万元用于河道整治、土壤修复,让污染者为环境修复“买单”。

  名词解释

  公告案例:是指江苏省检察院定期遴选发布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旨在解决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中一些具体问题,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办案参考,指导同类案件办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情形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

  站位全局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深挖根治”目标要求,扫除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起诉涉黑涉恶被告人15人、“保护伞”2人。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制定20项举措,建立7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牵头区公安、法院会签联合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赃款赃物《工作意见》,着力“打财断血”,监督执行到位罚金刑8.1万元。制定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办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执行,移送相关部门涉黑涉恶线索40件、“保护伞”线索5件。做好区村(社区)“两委”人员联审工作,联审1200余人,发现问题2人。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建立检察建议同步反馈党委、政府、纪委监委机制,促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紧跟时局普惠均等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在全市率先推动区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出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操作口径》,提出“亲清护企”23条服务举措。精选32家企业走访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与区工商联共建“我们都是创业者联盟”服务平台,为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提供精准挂钩服务。坚持平等谦抑理念,对1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企负责人、管理者和科技人员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起诉99人,办理全省首例利用成套卷烟设备生产假烟案,快捕快办“冒充外资招商”跨国诈骗5名民营企业家495万元的14名犯罪嫌疑人,让依法保护成为民营企业最大“定心丸”。

  案件详情

  利用成套卷烟设备生产假烟案:被告人狄某等人经合谋生产、销售伪劣散支卷烟,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底,该团伙在其他地区加工生产假冒利群牌、红塔山牌伪劣卷烟1万余斤,价值100万余元。2019年2月中旬,狄某等人将生产假烟的机器设备运至锡山区,并添购卷烟包装机,组成完整“流水线”生产、销售成品假烟。2019年5月9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价值280余万元的伪劣卷烟(整条)及散支卷烟、价值650余万元的烟丝。2019年12月13日,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狄某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冒充外资招商:2019年下半年,区检察院相继办理2起“冒充外资招商”跨国诈骗国内企业家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等10人于2018年成立诈骗团伙,分工合作,冒充印尼金光集团、印尼三林集团等国外知名公司工作人员,假称需要采购产品或合作开发,将国内企业老板诱骗至泰国参与赌博,通过出老千的手法,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25万余元,2019年12月17日,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人尹某等4人于2019年以雷同犯罪手法诈骗1名民营企业家钱款70万元。2019年12月26日,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尹某等4人提起公诉。

 

  02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价值导向

  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上体现检察温度

  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以思想自觉推动良法善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的期待、对民主法治更强的渴求。倾力保护人民安居乐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10件429人,起诉786件1074人。批准逮捕涉重大安全犯罪嫌疑人9名,全力协助行业安全集中整治。提起公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毒品犯罪案21名被告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校园法治宣讲12场,向全区60所中小学、幼儿园提出校园保护检察建议;提起公诉的拉拽公交车方向盘“车闹”案被评为江苏省“以案释法”好案例,促进公交公司安装安全驾驶设施,制作文明乘车动画片令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在“全城热播”。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专项监督,办理一起跨省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创被告人承担药品无害化处理费用全国先例、适用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全省先例,推动市法检两家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20人,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306专案”,起诉3名跨国贩卖信息人员,制发全市首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行政处罚未构罪信息购买人。精准打击滋扰百姓的互联网领域犯罪,办理全国首例利用“暗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的“股票咨询类”APP诈骗案等案件。  

  名词解释

  暗网:是指隐藏的网络,普通网民无法通过常规手段搜索访问,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软件、配置或者授权才能登陆。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暗网隐蔽、匿名的特点实施个人信息买卖、淫秽物品传播、毒品交易、枪支买卖等犯罪活动。

  聚力打造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扎实办好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创新“信息化联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有效调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139件,妥善处置重点信访案件11件,在全市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过程或结果答复”均达100%。主动上门答复97岁抗战老兵申诉,化解老人心结,《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推进“检察官进网格”全覆盖,以“检格服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名词解释

  检格服务:是指以锡山区社会化网格治理机制建设为契机,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进网格”行动,56名检察人员分批次下沉全区9个镇(街道),对接全区125个村级网格,在精准预防纠纷、就地化解纠纷的同时,在网格中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线索摸排、检察监督、法治教育、风险研判等工作,助力打造全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围绕检察主导责任,对68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68.2%,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达93.5%,因犯罪情节轻微适用不起诉40人。将刑事和解、追赃挽损嵌入制度落实过程,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快速为矛盾纠纷做减法,实现为社会和谐做加法。办理的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新闻发布会”十大典型案例。

  名词解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能够得到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

  

  03

  完善治理体系制度建设

  在主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上凸显检察贡献

  深刻领会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意义,以履职自觉将其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推进。理念为先,促进治理能力新提升。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和自我纠错,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0件,行政机关到期回复整改率达100%,促进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规范”执法;诉前和解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责任人自愿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费用144万余元。落实“持续跟进监督”要求,定期开展案件“回头看”,促使38条河道重回“流水淙淙”,推动完善村级河长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围绕“预防为先、标本兼治、多元共赢”目标,与锡山水务公司共建全省首个环境公益损害防控项目,为100余家排污企业提供绿色发展“检察方案”,被评为全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一等奖、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事例”。

  名词解释

  环境公益损害防控项目:是指为实现公益损害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前移公益保护重心,通过个案剖析、类案预防、风险教育、检察建议等措施,探索建立前置式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促进实现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的公益保护目标。

  大局为要,打造共治精治新格局。精准对接区域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综合治理“共同体”。围绕公共安全,开展城镇燃气、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检察监督,推动整治加油站60余家、取缔违规群租房26户,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与街道政府共同推进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钢材城环境污染“顽症”;助力相关部门拆除锡北运河等河道沿线违建2800余平方,督促清理污染河道12处、关停整治“小散乱污”企业12家、治理含重金属污泥100余吨。聚焦医疗卫生、食药品安全,督促整改不合格餐饮店铺7家、虚假保健食品广告5个、违法处置医疗废物民营诊所21家,让人民群众吃的更放心、生活更舒心。

  案件详情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因某钢材城噪声扰民、雨污混排污染河道等问题,2018年被群众反映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央环保督察组在进行“回头看”时交办给锡山,相关行政部门虽对超标排污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因该钢材城面临破产,难以承担企业主体责任,雨污分设工程一直未得以启动。为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强化释法说理,督促当地街道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推动问题解决,目前雨污分设工程正在有序建设中。

  规范为本,提升公益保护新质效。推动设立全市首个环境公益诉讼账户,率先在全省创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八步工作法”,为公益诉讼履职提供规范化“流程图”。制定无人机使用章程,通过定期巡航发现线索,促使200余平方城市重要景观带拆违复绿;推动消除7处省市级文物消防及洪淹隐患;利用无人机搭载气体监测器,准确核实某工业园废气超标排放问题,为职能部门履职提供重要依据。

  事例详情

  设立全市首个环境公益诉讼账户: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公益保护水平,2019年3月,锡山区成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在该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推动设立全市首个环境公益诉讼账户,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调查取证、鉴定检测、环境修复等,专款专用,滚动追加,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目前,亦是全市唯一一个环境公益诉讼账户。

  名词解释

  八步工作法:是区检察院专门为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制发而创设的工作机制,包括案件办理线索来源、线索初步核查、线索分级评估、制定调查计划、落实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整改回复、跟踪监督“回头看”等八个流程。该工作法作为制度创新文件已经省检察院审核通过。

 

  04

  坚持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追求

  在强化诉讼监督上落实检察责任

  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以法治自觉不断拓宽监督路径,提升监督实效,当好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77件,同比上升42.9%。监督立案12人、撤案22人,纠正漏捕2人、漏诉3人,依法纠正漏捕的一名“零口供”毒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1人、不起诉1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书面纠正违法3份。跨省监督一起法律适用错误刑事案件,移送当地检察机关抗诉。深挖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幕后黑手”,追诉单位1家。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活动1270人次,检察监督801件生效裁判的交付执行活动,监督交付执行6人,不让犯罪分子“逍遥狱外”。强化社区矫正检察,442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漏管。监督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890人1473万余元,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深入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调解书提请市检察院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再审改判4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3份;对裁判正确的3起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监督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12件。专项监督职业放贷人领域问题,提请市检察院抗诉一知名民营企业担保责任案,促使法院重审企业2000万元担保债务真实性。专项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打击民间借贷领域“假官司”,监督纠正一起涉800万元恶意串通虚构债权案。

  案件详情

  抗诉一知名民营企业担保责任案:甲公司向杨某借款2000万元,由乙公司(即知名民营企业)等进行担保。经法院判决杨某胜诉,乙公司需承担2000万元债务担保责任,乙公司不服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经调查,杨某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交付本案借款缺乏证据证明,由于其并未实际交付本案全部借款,要求乙公司一方连带承担全部借款,实际上增加了乙公司的担保责任。同时,杨某以非自有资金,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大量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以借贷为常业,属于非法放贷,该行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据此,区检察院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采纳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涉800万元恶意串通虚构债权案:李某因负债累累,与前岳父姜某通过法院诉讼达成调解,确认欠姜某800万元债务,企图稀释其他合法债权人的债权。经利害关系人举报,区检察院调查发现,涉案800万元系李某向某公司的借款,与姜某并无关联,姜某以此向法院陈述系向李某出借800万构成虚假陈述,达成的调解系虚假调解。经区检察院提请抗诉,法院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姜某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其主张的800万虚假债权。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坚决严惩腐败犯罪,推进监检衔接制度化,与区纪委监委会签办案衔接《暂行办法》,实行犯罪线索双向移送,落实依法全面提前介入。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率先在全市就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100%。认真落实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会签文件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司法人员轻微违法的举报线索,与区纪委监委开展联合函询、谈话、初步核实3人次。

  名词解释

  联合函询:为全面履行部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职能,无锡市检察机关提出“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工作思路,在集中力量查处一些典型案件“惩治极少数”的同时,对“管住大多数”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2019年5月,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在办理司法工作人员部分渎职侵权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建立联合函询的制度。该机制做法系全国首创,为增强函询工作刚性、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有效对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实践参考。

 

  05

  紧扣改革创新发力点

  在增强自身发展内生动力上推进检察作为

  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行动自觉推进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督能力、司法效能双提升。时代意识引领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坚持理念创新、敢为人先,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迈上“体系化、实战化”发展轨道,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在全国率先运用大数据、AI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研发“公益诉讼智能研判平台”,实现公益诉讼线索自动推送、规范管理,线索成案率达92%,获“全市政法创新项目”二等奖,为全市开创性探索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做出重大贡献。专业意识引领推动各项改革落实落细。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部门、精选干部、精研业务。入额院领导领办、主办各类疑难、新类型案件236件,超过入额院领导规定办案数的424%。进一步完善自主研发的“司法业绩管理评价综合系统”,规范司法管理、业绩考核制度。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成立诉讼监督办案组,细化检察官诉讼监督能力正反向考核指标,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市推广。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重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6次,提出检察意见280余条,侦查机关100%采纳,携手提升办案质效。规范意识引领提升检察权运行监督能级。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准确把握“三个规定”内涵实质,严格按照最高检规定报告情况。深化“嵌入式”检务督察及“人案双管互动内部监督机制”,开展专项督察17次、提醒谈话16次、专项通报3次,督察通报、整改结果纳入考核。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5起案件实施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新闻发布会等170余人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99条、重大案件信息167条,公开法律文书665份。升级窗口服务功能,接待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302人次,听取意见807次,提供电子阅卷服务302次。

  名词解释

  “嵌入式”检务督察:是指将检务督察嵌入司法办案、案件管理全过程,区检察院检务督察专项小组围绕司法办案、重点工作、常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等内容,实施精准化、近距离、全过程监督,督察结果全院通报,并与检察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人管双管互动内部监督机制:是指在“管案中管人、管人中管案”,促进案件质量、队伍素能全面同步提升。负责政治工作、案件管理及控告申诉的部门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在检务督察、案件评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涉及检察人员或司法办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判结果全院通报,与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年度评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一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区委报告党组工作情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敢担当善作为不断锤炼党性作风,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干警3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相关课题成果入选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获无锡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成功申报国家检察官学院首批研发课程,为全国各级检察院1500余名检察骨干授课。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支持保障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理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站位履行检察职责,以更实措施服务发展大局,以更严标准锻造高素质队伍,努力为锡山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稳定、公正、优质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生活环境。具体做到: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履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将法治保障延伸到高质量发展最前沿。围绕区委重要部署,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落实“美好锡山”“品质锡山”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安全整治等方面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提升服务能级。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将公平正义融入社会治理最深处。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在深挖根治、长效常治上落实责任,深化“枫桥式”单位创建,积极稳妥开展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以履职能力现代化为改革发展赋能。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不断强化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努力为锡山“争做全市增长极”“打造优选理想地”“实现发展新跃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