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们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想在节假日多参加公益活动,按要求完成帮教计划。”2月3日,涉罪未成年人小牛和小江(均为化名)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时,主动提出要参加公益活动。看到曾经误入歧途的两个孩子表现越来越好,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们也由衷地感到欣慰。
2018年,刚刚年满16周岁的小牛和小江在社会青年焦某的诱导下,出于“哥们儿义气”帮焦某报复被害人孙某。可让他们两个想不到的是,报复完孙某后,焦某又见财起意,强行将孙某的手机占为己有,并指使小牛和小江在现场将孙某手机微信中的现金转走。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斗殴事件,但因为他们最后强行转走孙某手机内钱款,三人的行为涉嫌抢劫。
案件被移送到该院后,未检科检察官发现小江和小牛在该案中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两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对抢劫犯罪两人并未事先预谋,是在焦某要求下所为,主观恶性较小。并且,两人案发时均刚满十六周岁,还在学校上学,两人的父母在案发后也带着他们找到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在看守所提审时,两人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问得最多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能出去上学,我还能上学吗?”
鉴于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真心悔罪,未检检察官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考虑到诉与不诉可能改变两人的命运,决定给两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听取了侦查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后,该院对小江和小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并根据《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监督考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为期10个月、10个积分任务目标的监督考察内容。在考察期内,两人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定期到检察机关汇报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才能完成目标积分。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江、小牛重新回到了校园,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同时,两人也积极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参加观护帮教基地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