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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校车安全系心上
2019-03-26 14:52: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为一名幼儿园园长,段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站在法庭被告席上。

  近日,段某和校车司机杨某共同站到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的被告席上。为引起人们对校车超载危害性的重视,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联合法院、教体局、交警大队组织10余名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员旁听了该案审理。

  2018年7月5日17时许,祥符区某幼儿园司机杨某在园长段某的安排下,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这辆核载25人的校车被查处时搭载了42人,其中幼儿40人,超载率达68%。同日,另一名司机葛某(已获刑)在段某的安排下,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充当校车,一次性接送学生13人,加上随车教师1人和驾驶员,共计载客15人,而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超载率达114%,属严重超载。

  庭审现场,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进行了释法说理,指出校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危险驾驶罪的主体范围,提醒被告人和参与旁听的人员应当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必须对校车超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更好地为孩子们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悔罪,段某当庭留下悔恨的泪水,表示以后坚决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以前觉得校车超载没什么大不了,即便被逮着,也不会治园长的罪。参加了这次庭审,看到作为幼儿园园长的被告人带着械具走上法庭时,内心很震动,以后一定会严格规范校车管理。”一名幼儿园园长旁听庭审后深受触动。

  经审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判处段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