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院:城市垃圾的“奇幻漂流”
2017-02-24 13:58:00  来源:
     2016年底,发生在苏州吴中区甪直镇、无锡惠山区洛社镇的两起“上海垃圾跨省倾倒案”相继作出一审宣判,数名被告人均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至5年不等。

与此同时,记者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1671日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的“上海垃圾倾倒苏州太湖”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正处于补充侦查阶段。

2016年堪称生活垃圾跨界倾倒的多事之秋。从京津冀到长三角再到珠三角,类似的新闻“你方唱罢我登场”,数度引发舆论热议。其中,江苏成为此类案件的高发地,是长三角跨省垃圾转入地中最受“青睐”的省份。

 

层层转包

20155月,京杭运河无锡洛社锚地陆续开来几条装满垃圾的货船,每至夜间就会轮流离开锚地,将垃圾卸载在运河边。525,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但就在此时,几条货船突然从这片水域离奇消失。

不久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涉嫌跨省倾倒垃圾的四条货船已经逃逸到常州。接警后,常州、无锡两地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由此牵出一起跨省倾倒生活垃圾的大案(以下简称“洛社镇”案件)。

原来,2015年,被告人徐建强以处置“分类垃圾”为名,与上海市杨浦区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签订生活垃圾承运和处置合同,以每吨78元明显低于市场处置的价格(市场价格为286.41/吨)取得了生活垃圾的处置经营权。

徐建强并无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资质,为了获取高额利益,他将承包的垃圾以70/吨的价格,交给同样没有资质的徐明及其船队;徐明找到中间人崔光荣,让他帮忙寻找“卸点”并就地掩埋,价格30/吨;崔光荣联系上无锡本地人须文法,将“卸点”定在了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一处水上加油站旁的空地上,通过建造简易码头,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这里,然后用建筑垃圾、泥土等掩盖,价格为1500/船。

至此,一条通过层层转包而获利的黑色产业链昭然若揭。

此案爆发前半年,已有一批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悄悄逼近无锡。犯罪团伙将作案地点选在了更为隐蔽的锡山区宛山荡湿地(以下简称“宛山荡”案件)。

据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玉才介绍,涉案的近10名犯罪嫌疑人中,以负责介绍、倒手的“黄牛”居多,层层转包的特征更加明显。

    “从生活垃圾的处置者、介绍者、转运者到卸点的提供者,上下家之间环环相扣、层层转手获利,已形成一条巨大的黑色利益链,附着在这条利益链上的各个环节皆有利可图。” 

“洛社镇”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余景军认为,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偷倒者以身试法的原因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对偷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处罚上限为10万元。相对于高昂的垃圾处理成本和层层转包后的高额利润,垃圾偷倒的违法成本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至于定罪入刑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可构成污染环境罪,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较低,须符合“致使公司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才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监管疏漏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服务许可证。政府应根据本辖区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污染物处置政策,设置必要的污染物处置场所,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并对处置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管。

那么,这些没有任何资质的“黄牛”,又是如何从环卫部门承运到这些生活垃圾的呢?

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国家逐步向民营资本开放垃圾处理市场。一些市政环卫部门开始将垃圾交给第三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同时支付一定的费用。在这一点上,上海无疑走在了前列。

“公共服务外包本是政府与民间资本良好互动的社会治理范式,这是一件好事,也是未来城市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但关键问题是,政府部门并没有对承办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与跟踪,缺乏严格的程序与事后调查评估机制作为保障。”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宇对记者分析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发生在江苏的数起“生活垃圾跨界倾倒”案件,作为垃圾主要输出地的上海,其基层环卫机构将垃圾外包给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后,基本没有后续的跟踪监督,而是任由其层层转包,随意倾倒。

甚至,从“企业资质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开始,相关部门便已偷偷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洛社镇”案件中,被告人徐建强与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签订合同时,借用的是某公司的资质。对于这样明显的造假行为,该局并没有进一步核实,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外,处置垃圾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这样不合常理的行为,显然得到了该局的默许。

目前,两名涉案的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人已交由上海方面处理。

在“宛山荡”案件中,据承办检察官高玉才介绍,犯罪嫌疑人陈东风曾与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方案,其中规定,服务中心应对整个运输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事后,该服务中心还邀请专家对这份材料进行评审,专家们建议,应要求承运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加强对垃圾最终流向的管控,并完善全程监控措施。

那么,在实际处置过程中,该服务中心是否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严格监控?高玉才表示,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很明显,答案是否定的。“既未进一步明确陈东风等人的垃圾处理资质,相关的检查也仅是在码头以抽检形式进行,生活垃圾最终如何处置失于监管。” 

2016722,就在苏州“太湖”案件被曝光后不久,常熟虞山镇三星村也发生了一起跨省倾倒垃圾案件。

据常熟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侯颖慧介绍, “本案中的垃圾系从上海四个码头运出,一路上畅通无阻,没有接受环保、城管、水利、航道、海事等相关部门的任何检查。根据在案的码头负责人证实,上述垃圾系上海环卫部门交由他们处置,但是对于垃圾的真实去向,却并无监管。” 

 

“垃圾围城”

从根本上看,生活垃圾跨界倾倒的背后,其实是一场“垃圾围城”的困局。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曾经经历过像中国现在正在面临的固体废弃物数量如此之大或如此之快的增长。”早在2005年,来自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曾经预言这场“困局”的到来。十来年后,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垃圾围城”的困局已经逼近。

如此巨量的城市垃圾去往何处?这是让每个城市管理者都感觉十分棘手的问题。苏州市容市政管理局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场长赵俊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选址十分困难,对于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而言,显然是捉襟见肘,难以为继。

为缓解“垃圾围城”的困境,上海市从2011年起便已率先试点“垃圾分类减量”。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的做法是,将各区生活垃圾日均处置指标量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项目,一旦超出限定额度,不仅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而且政府绩效考核也会扣分。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使一些未能完成指标的人员铤而走险,该政策也在执行过程中很快“变味”。

无锡“洛社镇”案件中,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是为了完成指标,这才暗度陈仓,私下将垃圾承包给没有资质的被告人徐建强,并在双方的运输合同、结算报表中,将生活垃圾记录为“分类垃圾”等名目以逃避检查。

所谓的“垃圾分类减量”是否真的有所成效呢?从记者采访的数起相关案件来看,这些来自上海的生活垃圾,不仅没能做到分类,而且还混杂着建筑垃圾。甚至一些在居民源头已经被分类好的垃圾,在终端处置过程中也被混合。

20161115日宣判的“上海垃圾倾倒苏州吴中车坊”(以下简称“吴中车坊”案)一案中,所倾倒的垃圾均来自于上海某中转站。

 “垃圾中含有木板、塑料袋、日常生活用品等生活垃圾,同时还夹杂着建筑垃圾和土方的混合物,后期的清理、处置极为复杂。”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张峻说。

苏州“太湖”案件也是如此,据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吴霞介绍,经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案件涉及的垃圾主要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生活垃圾中检测出有害物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达上千万元。

这种转嫁“危机”的做法,实非长久之计。苏州市容市政管理局七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场长赵俊告诉记者,目前苏州城区仅有1个垃圾焚烧厂,1个填埋场,“在增长率正常的情况下,七子山填埋场大概还能填埋两年的时间。”

而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苏彪也告诉记者,作为无锡市区仅有的垃圾填埋场,桃花山垃圾填埋场也将于10个月后达到饱和状态。之后,无锡的垃圾处理方式将以焚烧为主,不再建立新的垃圾填埋场。

届时,“垃圾围城”的困局如何破解?下一个垃圾倾倒地又将是哪里?谁又会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