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医院骨科及被告人徐某单位受贿一案,在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何莹出庭支持公诉。
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谢军、区法院院长谭云、区卫生健康委纪委书记赵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区监察委办案人员、区卫计系统人员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案情速递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某医院骨科与被告人徐某的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该案为刑诉法修改后无锡首例职务犯罪案。
200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耗材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回扣,后将回扣款按照一定比例分拆给科室医生及部分用于科室,被告人徐某本人分得人民币139.15万元。
庭审现场
作为承办该案的公诉人,何莹全程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全面审查了案件卷宗材料,对该案的关键事实证据进行核实,精心制作了起诉书等法律文书。
开庭前,反复修改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按照最高检十佳公诉意见书的标准,精心准备、认真撰写了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和讯问提纲。
庭审中,何莹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就本案的定性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与辩护律师围绕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这不仅是对犯罪的有力指控,更是一场生动的以案释法,告诫人们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守公正廉洁底线。
一环扣一环紧密联系的示证、发问、辩论,赢得现场旁听人员的好评。该案的办理为带动全体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起到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采访
庭审结束后,无锡广电锡山融媒体中心就案件情况采访了何莹检察长。
锡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何莹:这起案件应该说留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因为这是一起单位受贿案,是我们打击的一个重点,所以在刚才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也专门对单位受贿存在的社会危害性作了分析,同时对单位主管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也进行了阐明,主要是想警醒人们如何正确行使单位的管理职责。
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锡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改革的相关要求,突出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的检察理念,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已成为一种常态。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全程直接办案,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责任担当,有效发挥了以上带下、引领示范作用,对于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