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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开】2014年度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情况
2017-02-04 13:32:00  来源: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锡山区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 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工作。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按程序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涉检信访工作。 

  5. 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编制。 

  7. 依法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8. 依法开展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9.负责其他应由区检察院办理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刑事诉讼监督局、职务犯罪侦防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警务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科、检察技术信息科。另下设4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局)级建制,即: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东亭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张泾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安镇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荡口检察室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紧紧围绕平安锡山、法治锡山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 

  1.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平安稳定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34632人,同比分别下降21.2%18.1%,批准逮捕31844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81149人,同比分别上升6.4%5.2%提起公诉8341085人。严把案件质量,无无罪判决案件。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批准逮捕135192人,提起公诉272325。办理的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以王化圣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组织案件中的9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和拐卖妇女犯罪行为,依法批准逮捕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毒逾17公斤的特大贩毒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两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拐卖外籍妇女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17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1件刑事案件实行和解并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处理量刑建议。 

  2.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政府采购、税务稽查、市政绿化、社会保障等领域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1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严厉打击行贿犯罪的同时,注重源头预防,进一步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拓展行贿犯罪记录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向企业提供查询2422次。同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个案预防的针对性,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案件回访座谈会,以个案预防提高系统预防、行业预防的水平。加强预防调研,参与起草的2013年以来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报告》得到市长汪泉、市政法委书记蒋洪亮的肯定批示,撰写的职务犯罪惩防(年度)报告和镇(街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查报告,分别得到区委、区人大和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组织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推动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 

  3.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和法院的沟通与锡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诉讼信息互通工作的规定(试行)》,定期通报案件质量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与锡山公安分局签订《关于查处虚假诉讼工作中相互协作的意见》,内部建立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虚假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的无锡杰利发展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二、2014年度检察院决算收支余情况 

  ()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决算收入 1782.75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见附表1)。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决算支出 1782.75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8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0万元(见附表2)。 

  (三)、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见附表3)。 

  (四)、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648.57万,项目支出收入131.78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35万,其中行政运行1648.57万,一般行政管理事物46万,其他检察支出85.78万。(见附表4 

  (五)、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35万,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为行政运行1648.57万,一般行政管理事物46万,其他检察支出85.78万。(见附表5 

  (六)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8.57(见附表6 

  (七)2014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均为0。(见附表7 

  (八)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合计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61.52万元、会议费为0元、培训费支出10.95万元。2014“三公经费61.52万比2013年”139.93万下降56%。原因为2014年与2013年比少车辆购置费53.4万,此外招待费控制更趋严格减少费用19.98万;会议费、培训费与2013年持平。(见附表8 

  (九)201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人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70元,比2013年人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66元,下降50%,人均公务接待费103元。原因为2014年与2013年比少车辆购置费53.4万,此外招待费控制更趋严格。(见附表9 

  (十)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全口径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与一般公共预算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相同(见附表10 

  (十一)2014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检察院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相同(见附表11)。 

  三、其他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部门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瑕疵,主要是年初预算有的科目按照定额预算与实际需要不符,存在年中追加预算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不相容岗位由一人挑的情况,重货币资产管理轻实物资产管理的倾向,要解决这些问题需领导重视,配强配齐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的人手,此外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核查差异及调整事项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4年决算核查无差异及无调整 

   

附表下载:

  1、2014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