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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开】2015年度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情况
2017-02-04 13: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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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锡山区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有: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工作。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按程序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开展涉检信访工作。

  5.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编制。

  7.依法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8.依法开展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9.负责其他应由区检察院办理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刑事诉讼监督局、职务犯罪侦防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警务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科、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科、检察技术信息科。另下设4个派出机构,均为副科(局)级建制,即: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东亭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张泾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安镇检察室、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荡口检察室。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受理批捕案件365件50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6件369人。受理起诉案件714件91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03件901人,移送其他检察院9件22人。依法查办职务犯罪10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件12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件2人,再审提请抗诉1件1人,二审抗诉1件1人,纠正漏诉4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上级交办案件8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3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件,办理和解案件2件,法院改判案件2件。共接收各类信访136件,依法导出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88件,本院受理的48件及时分流处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表(点此处下载)

  第三部分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08.7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9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补贴、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刚性增加,二是办案费增加特别是专案办案费增加,三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2008.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89.8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07.1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补贴、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刚性增加,二是办案费增加特别是专案办案费增加,三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18.8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锡山区检察院取得的预算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8.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房帖在2015年支出。

  (二)支出总计2008.71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1924.99万元,主要用于锡山区检察院正常运行和办案上年相比增加225.9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锡山检察院的运行经费和办案经费增加。

  2、医疗卫生支出83.72万,基本上与去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200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88万元,占99%;其他收入18.83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200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49万元,占85.7%;项目支出286.22万元,占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08.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5.96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公积金等刚性增加,办案难度增加故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00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5.96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公积金等刚性增加,办案难度增加故费用增加。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奖金、个人增资部分、公积金调整部分、以及政法转移支付的经费。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2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锡山检察院的运行经费和办案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7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1万、津贴补贴646.14万、奖金129.02万、社会保障缴费83.72万、伙食补助费16.7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85万、退休费173.13万、抚恤金12.42万、生活补助0.61万、医疗费8.01万、奖励金0.36万、住房公积金97.2万、提租补贴26.34万、新职工购房补贴40.94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

  (二)公用经费<, /SPAN>

  148.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29万、印刷费2.08万、水费5.36万、电费19.12万、邮电费13.91万、物业管理费11.15万、差旅费11.65万、维修(护)费2.7万、培训费7.65万、公务接待费2.91万、劳务费0.98万、工会经费20.37万、福利费0.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13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公积金等刚性增加,办案难度增加故费用增加。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奖金、个人增资部分、公积金调整部分、以及政法转移支付的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7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1万、津贴补贴646.14万、奖金129.02万、社会保障缴费83.72万、伙食补助费16.7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1.85万、退休费173.13万、抚恤金12.42万、生活补助0.61万、医疗费8.01万、奖励金0.36万、住房公积金97.2万、提租补贴26.34万、新职工购房补贴40.94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

  (二)公用经费14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29万、印刷费2.08万、水费5.36万、电费19.12万、邮电费13.91万、物业管理费11.15万、差旅费11.65万、维修(护)费2.7万、培训费7.65万、公务接待费2.91万、劳务费0.98万、工会经费20.37万、福利费0.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2.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6.65万元,包含一般执法用车17辆的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严控接待费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91人次。主要为接待老干部和外地检察院的同志。

  锡山区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较多。2015年度全年参加组织培训16个,参加组织培训152人次。主要是检察机关业务培训、及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锡山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8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是:汽车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锡山区检察院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