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系福建某装饰公司、某设计工程公司两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闽浙两地均有业务往来。杨某的驾驶证件因违章被扣后,为了不耽误做生意,购买伪造的驾驶证使用。2019年11月,他在出差杭州途中被查获,第二年4月被移送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若杨某被起诉处理,其正在承建的工程势必无法顺利进行,本来就徘徊在破产边缘的两家企业会遭受严重打击。
正值疫情刚刚好转、经济缓步复苏之际,考虑到杨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并自愿认罪认罚,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及时与庆元县检察院联络沟通,经双方磋商,决定通过召开跨省公开审查听证会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案件进行讨论。最终,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对杨某作不起诉决定。
2020年6月9日,受庆元县检察院委托,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责令杨某具结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