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围绕“三化”精准发力全力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
2017-12-12 09:58:00  来源:
  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把生态检察融入到服务地方绿色发展大局中,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效能最大化”精准发力,着力探索“精细管理、精确打击、精准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全方位守护锡山“碧水蓝天”。2014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5件68人,其中提起公诉10件35人,通过两法衔接获悉破坏环境类犯罪案件线索4件,监督公安立案2件2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4件,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2件。 

  一是建立多渠道线索收集机制。在传统接受举报的基础上,注重内部协作,通过办案发现线索并实行双向移送。依托派驻检察室在村、企业设立30多个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村委干部为联络员、信息员,形成了“检察室、联系点相结合,检察员、联络员、信息员相配合”的信息网络体系,发现收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线索。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在征求意见中获取线索。如派驻检察室干警在走访区人大代表过程中获悉,羊尖镇沈家塘一带个体作坊违规生产皮手套,随意倾倒皮革废料,对周围空气、河流及地下水源造成严重污染。遂派员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履职,取得了实效。
 
    二是建立类案分析研判机制。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环保领域犯罪调研分析,挖掘犯罪特点和规律,并针对该领域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发案单位及职能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近年来,围绕类案,先后撰写《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污染环境案污染物处理的委托方刑事责任认定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应须重视》等多篇研判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促进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
 
    三是建立内外联动保护机制。一方面,建立内部协作管理机制,由民行部门牵头,侦监、公诉、控申、检察室等部门密切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互通情况,掌握信息,形成了全院一盘棋,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建立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与环保、农林、公安等部门会签文件,通过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方式,整合监督职能,形成合力。
 
    四是建立多维宣传预防机制。借助“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平台,编辑制作发放各类通俗易懂的环保法制宣传资料,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组织案发地村镇干部、涉案企业、环保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多角度、多触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