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1万元要回来了
2018-06-08 10:44:00  来源: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谢谢检察官,你们是真的为我们老百姓办事儿!”6月1日,黄某接过1万元现金,对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承办员额检察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18年前被扣押的1万元,讨要3年不得,向检察院控告后,1个月就要回。这事儿还要从头说起。
    今年4月3日,黄某拿着一张已泛黄的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到锡山区检察院控告,原锡山市公安局于2000年2月26日扣押其1万元,讨要3年未归还,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经了解,2000年初,黄某被公安局以涉嫌票据诈骗关押,后缴纳1万元现金后被释放,公安机关也未对该案继续侦查。但人放出来了、案件停了,钱却迟迟没有退回来,黄某也忘记了这件事。直到2015年,黄某在家中翻东西时发现了已泛黄的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才想起自己15年前这桩事情。之后,黄某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返还财物,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经调查发现,该案办理时间处于2000年无锡行政区划调整时期,原锡山市公安局及下辖派出所民警和档案相继分流至几家区级单位。检察院多次到相关单位档案室查找,均未找到与该案相关的卷宗材料。同时,当年承办该案的公安民警已退休多年,回忆不起当时的办案情况。
    承办检察官认为,撤市建区后的公安机关未按规定保管好刑事侦查卷宗,致使控告涉及案件无法复查,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退还控告人黄某被扣押的1万元现金及利息,并切实做好案件立卷管理归档工作,规范司法办案。公安机关采纳检察建议,核实情况后及时归还黄某钱款。
  编辑:唐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