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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锡山区检察院出台《检察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加强检察建议规范管理
2019-01-02 10:45:00  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11月23日,我院出台《检察建议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建议的规范化管理,突出检察建议制发前调查核实、事中沟通、事后问效的机制规范,努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监督效果。

  该《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一是明确基本原则和要求。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同时,检察建议应当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议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二是严格制发程序。规定了检察建议书制发、审核的权限;明确了10种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强调制作检察建议过程中要认真调查核实,注重研判分析,送达时做好阐释说明工作等要求。三是明确抄送范围。检察建议除送达被建议单位外,可以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一级主管机关。对向政府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内容涉及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以及涉及司法和执法中重要问题的检察建议,可以同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区法制办。四是规范送达方式。检察建议书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和公开宣告三种方式送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的检察建议,不可以公开宣告。其中直接送达,由检察官带领一名检辅人员与被建议单位相关人员采取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围绕检察建议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阐释说明。若被建议单位拒不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五是规范制作要求及内容。检察建议书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制作,行文参照《江苏省检察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内容包括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应当消除的隐患及违法现象,治理防范的对策建议或具体意见,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及方式等事项。六是强化跟踪落实。根据被建议单位的回复落实情况,承办部门可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了解问题整改情况,评估落实效果,制作评估报告,报检察长审核决定。对未落实的,可以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与当地政府沟通情况或提请人大依法予以监督,促进检察建议落实。七是完善评价问效。建立检察建议统一管理台账,对检察建议内容、制作部门、发送单位、回复采纳情况进行登记,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对发出检察建议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并通报所发现的相关问题。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