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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龟涉罪,悔之不晚
2021-12-27 18: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事情发生后,我天天晚上睡不着觉,非常后悔。现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以后我一定努力工作,多学习法律知识,努力为环境保护做贡献。”近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当面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杨某眼含热泪说。

杨某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2018年、2019年,在读大学的他通过互联网陆续购买了1只赫曼陆龟和1只苏卡达陆龟,两只乌龟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21年5月12日,侦查机关以杨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移送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马上就要大学毕业,现在一家国企实习,如果因为这个事进了监狱,这辈子就完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杨某眼光中满是悔意。办案检察官王小慧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杨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她也了解到,杨某系出于饲养宠物的目的购买乌龟,而不是为了杀害或食用。

为进一步查实杨某的主观恶性,王小慧深入走访,发现杨某系独生子女,其父母工作繁忙,常常只留他一个人在家。杨某就想养宠物做伴,慢慢喜欢上陆龟。进入大学后不久,便实施了网购陆龟的行为。杨某的大学辅导员告诉王小慧:“杨某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曾被评为优秀班干部,多次在竞赛中获奖,一直是同学们的榜样。”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万州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上,大家就杨某的主观恶性、行为危害、刑罚必要性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市人大代表、三峡学院科技处处长谭泽富说:“一个家庭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何况还是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如果他因为买宠物背上人生污点,未来的人生就很难了,对国家来说也是一种损失。刑罚应当体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给幡然醒悟的年轻人一个机会。”

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应该给品学兼优、偶然涉罪、涉世未深的杨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建议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万州区检察院参考听证评议意见,结合杨某主观恶性较小、未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具有自首及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对杨某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刑法不仅是有力度的约束,也是有温度的保护。检察官应该用自己的良心和智慧,为迷途的人提供自新的机会。”王小慧告诉记者,杨某毕业后顺利进入一家国企,未来可期。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