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锡山:与民同行 护航公益——锡山区检察院做“实”民行检察工作
2017-11-09 11:47:00  来源:

  面对理与情交织难辨的家事矛盾、动辄千万的商事纠纷、关系百姓生活的公益事件,他们不但要埋头在浩瀚繁杂如小山的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中,更要抬头理清法理情化解纠纷,依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释法说理打开心结,护航公益服务百姓造福子孙。与民同心、与民同行,锡山民行一直在行动…… 

  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民行,带着六个年轻的八零后,一直默默坚守法律监督的职责,履行公益护航的重任。让我们走近民行检察,看检察官如何履行职能服务百姓。 “民行职能主要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审判人员在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和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还肩负打击虚假诉讼的重任,并可以依申请支持适格主体起诉。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护航公益成为了民行检察的新亮点。”锡山民行科长吴永军介绍。 

  2016年以来,锡山检察院民行科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50余件,相关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监督相关部门追回国有资产6亿余元,民行检察工作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该科室在工作中创建的 “三位一体”公益诉讼联动机制获无锡市法治建设实事工程一等奖,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民行科长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先进个人”,承担的省院课题荣获省法学会2016年度检察理论研究优秀课题三等奖,省民诉法学会2017年年会论文二等奖。锡山的民行工作不仅亮出了为民服务的成绩单,还结合锡山区的情况,在公益保护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依法行政、捍卫国家利益、促进司法公正,以实际行动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支持起诉保护生态环境 

  “本人受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出庭支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向苏州某光伏材料公司、殷某等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锡山检察院民行科经过前期对环保组织提供法律支持,成功出庭支持其起诉。2013年7月,3000多公斤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因上述公司和人员的非法处置行为,最终被偷偷倾倒在锡山区安镇街道安南村费更上路边。如此大量的危险废物,未经处理就被随意倾倒在居民生产生活区域内,谁能为老百姓主张权利,谁来惩治这些破坏环境的人呢? 

  锡山检察院民行科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活动,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服务地方绿色发展大局中,通过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环保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支持,加大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力度。该案锡山检察院通过支持环保组织起诉,要求被告在无锡当地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险并承担相应费用,最终被告同意履行上述全部诉求并自愿额外支付20万元环境生态补偿金,该补偿金将全部用于锡山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2016年以来,民行科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就环境保护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7件。同时协助市检察院对江阴某热电公司等人将2000吨有毒有害的工业污泥倾倒入锡山区宛山荡河道内的污染环境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亦是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关系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关系当前你我,亦关系子孙后代,锡山民行科以支持起诉等法律监督方式,维护环境公益,守护锡山一方的绿水青山。 

  督促履职心系民生  推动依法行政保障权益 

  “辖区内未经注册登记开办的幼儿园,在教育质量、卫生等多方面均存在问题,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儿童的权益不容忽视!”锡山检察院民行科在查阅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深深感受到检察监督介入保护儿童权益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锡山检察院民行科遂依法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编发了检察情况反映,先后被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副市长、区委书记陆志坚批示。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目前全区幼儿园开办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锡山区检察院民行科积极运用检察职能,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推动辖区依法行政水平,先后与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签订《关于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与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依法行政。2016年以来,在各个领域中开展监督保障群众权益,累计制发21件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均得到有效采纳。如通过民情安镇APP中群众反映,发现辖区“木园堂”流水席存在监管难、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调查核实,立即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发现辖区内存在收割机驾驶员无资质驾驶,半个月内相继压死2人事故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发现锡北镇内有未经许可,长时间从事餐厨废油的收购、转卖和泔水废油的提炼并从中获利的“地沟油”窝点,立即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等,上述违法行为均已被行政机关查处,相关领域的行政监管力度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国有资产无小事   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 

  “ 8500万不是小数目,建议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如果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经上级院审批后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资产免遭损失!”出于尊重行政机关自行纠正机制,提高效率等考虑,有关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需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机关未整改到位情况下才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锡山检察院民行科就上述案件向有关部门制发了7件检察建议,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就8500余万元欠款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进行仲裁,目前已实际收回欠款和滞纳金8300余万元,200余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6年以来,锡山检察院民行科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累计71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国家利益,监督有关部门收回国有资产等达6亿元。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建了“三位一体”的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并荣获2016年度无锡市(县)、区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一等奖”。今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入法,意味着面对公益保护,检察机关有了明确的法律武器,同时也肩负了重重的责任。锡山检察院民行科积极履行公益诉讼人的职责,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司法程序构筑公益保护的堡垒,践行法治惠民的承诺。 

  假的真不了   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为了将证件不全无法买卖的房产成功过户,原被告相互串通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进行虚假诉讼,这样有损司法权威,把国家法律当成攫取利益的工具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锡山区检察院民行科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了一起涉案金额达68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2010年,前村社居委欲卖掉其名下的有蒋某、唐某投资份额的综合大楼,但因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且没有土地证,不能进行买卖,前村社居委就想到通过法院诉讼、拍卖的途径将综合大楼的产权转移,于是虚假的事实就开始编造起来了。首先,前村社居委将其名下的前苑宾馆转制给蒋某、唐某,并签订所谓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蒋某、唐某的投资权益转让给前苑宾馆。然后,前村社居委再与前苑宾馆签订《解散协议》约定解散项目,综合大楼归前村社居委所有,前村社居委退还前苑宾馆投资款、收益及利息680万元,还签好《还款协议书》等材料以备诉讼。一切准备就绪,前苑宾馆就向锡山法院起诉前村社居委,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确认前村社居委结欠前苑宾馆680万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端倪,虚假诉讼浮出水面。在诉讼事实背后,检察官查出另有真相。原来在2013年前村社居委就与蒋某、唐某等人签订《协议书》约定前村社居委一次性支付唐某390余万元、蒋某190余万元,收款后合楼所有权归前村社居委,至于作为诉讼证据的唐某、蒋某与前村社居委及前苑宾馆所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制协议》均失效,前苑宾馆的所有股权归前村社居委所有。由此,锡山检察院民行科揭开了虚假诉讼的面纱,实际上,唐某、蒋某对前村社居委的投资权益并未真正转让给前苑宾馆,《债权转让协议》与《还款协议书》是虚假的证据,前苑宾馆与前村社居委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680万元的诉讼案件完全是前村社居委为了将两证不齐全,不能实施买卖的综合楼过户至前苑宾馆名下,与前苑宾馆相互串通,通过伪造证据的方式虚构法律关系进行的虚假诉讼。该案经锡山检察院民行科提请上级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前苑宾馆的诉讼请求。 

  虚假诉讼就像法治的蛀虫,把国家的法律沦为了谋取利益达到非法目的的工具,有损司法权威,更有损社会公平。在实际查办中由于原被告双方串通,虚假线索极具隐秘性,查办难度大,锡山检察院民行科近年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注重运用调查核实权,以虚假诉讼的高发区为摸排重点开展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其创建的“虚假诉讼查办工作机制”获“全市优秀检察创新项目”三等奖,有力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本版编辑:亚叶   图文供稿:检察院  莫斯敏

  编辑:贺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