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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2023-06-14 16:35:00  来源: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部门、本地区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一、 地区/部门的基本情况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锡山检察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的检察权。锡山检察院是锡山区政府的直属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在编干警69人,司法雇员9人,劳务派遣24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二、 资产情况分析

(一)资产的总体情况

1、锡山检察院资产总体情况分析:

 
 

2021年锡山检察院资产共计1375.59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68762万元(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2.16%;非流动资产1345.824748万元(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97.84%。本单位无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

资产类别

金额(只保留两位小数)

流动资产

29.77万元

固定资产

1345.82万元

无形资产

0

在建工程

0

公共基础设施

0

政府储备物资

0

文物文化资产

0

保障性住房等

0

合计

1375.59万元

2、锡山检察院固定资产情况分析:

锡山检察院固定资产原值2400.14万元(累计折旧1054.32万元,净值1345.8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193.17万元;专用设备94.37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112.61万元。本单位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

      资产类别

金额(只保留两位小数)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

通用设备

2193.17万元

专用设备

94.37万元

文物和陈列品

0

图书档案

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2.61万元


3、锡山检察院车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等主要指标分析如下。

     

金额(只保留两位小数)

占比数

车辆

204.48万元

8.52%

50万元以上资产

1330.32万元

55.43%

100万元以上资产

97.74万元

40.72%

(二)锡山检察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锡山检察院新增资产203件,共计1093.62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其中,新增通用设备124件,共计1074.51万元;新增专用设备5件,共计13万元;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4件,共计6.12万元。

2、本单位使用情况:

无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3、资产处置情况:

报废健身器材,原购于2005年,价值2.91万元,收益0.05万元。

4、资产收益情况:

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情况

(三)锡山检察院资产变动情况

锡山检察院2020年与2021年资产变动情况分析

资产类别

2020年数据

(只保留两位小数)

2021年数据

(只保留两位小数)

总资产

1310.83万元

1375.59万元

流动资产

6.28万元

29.77万元

固定资产

1309.43万元

2400.14万元

在建工程

92.49万元

0

无形资产

0

0

公共基础设施

0

0

政府储备物资

0

0

文物文化资产

0

0

保障性住房

0

0


1、土地、房屋、车辆、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存量、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1)土地:锡山检察院无土地;

2)房屋:锡山检察院无房屋

3)车辆:9辆执法执勤用车现全部在用;

4)在建工程:锡山检察院无在建工程。

2、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的登记入账情况,对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锡山检察院无此类资产。

3、有土地证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有房产证的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比、车改保留车辆占车辆实有数量比、已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未转固在建工程价值占在建工程总价值比等主要指标分析:

1)锡山检察院土地及房屋等资产;

2)锡山检察院共9辆车,全部为车改保留车辆;

3)锡山检察院无已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未转固在建工程。

(四)分析本单位资产绩效情况。

1、资产配置效率应包含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人均占有通用设备数量等主要指标分析:

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用房893平方米,共有干警职工102,人均占有加工室使用面积为8.84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988件,人均占有9件通用设备。

2、资产使用效益应包含资产成新率、闲置率、出租出借收益率、对外投资收益率等主要指标分析:本单位无此情况。

3、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应包含资产入账率、增长率、运营效率等主要指标分析: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 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为本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提供了制度的保障,使单位的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并细化制度, 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

1)完善并细化制度。制定《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等实施细则,为实现资产管理奠定了坚持基础;

2)管理更规范。严格要求各部门按照节约、效能、适用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加强对资产台账的管理,细化流程,明确责任到人;

3)处置更公开。实时跟踪资产,对使用年限到期和失去使用能效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置,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底价和起拍价,通过向单位干警公开拍卖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单位“小金库”的自身蔓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4)监督更全面。充分发挥财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资产购入、配置、处置等环节的监督与检查。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资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1、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督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由于单位人员调动频繁,资产的使用人不明确,给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不少问题。

2、资产配置方面。缺少整合机制,部门之间资产缺乏合理流动和调配,部门之间对资产的占有和利用不均衡。

3、资产使用方面。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疏于日常管理。

(二)建议:

1、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及外部监督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固定资产配备专人管理,专人监督。

2、全过程管理方面。注重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2022年我院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产家底,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3、加强会计核算方面。充分发挥财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一)对本部门、本地区财产损失、权属不清晰的重要资产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2021年资产年报与202112月资产月报资产总计数差异说明:因12月资产月报填报时,处于月初,并未计本年提折旧,所以未填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造成月报与年报的资产总计数差异,如下图所示:

资产

期末余额

(只保留两位小数)

期初余额

(只保留两位小数)

流动资产

29.77万元

6.28万元

非流动资产

1345.82万元

1304.55万元

 

减:固定资产原值

2400.14万元

1309.43万元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054.32万元

929.47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1345.82万元

379.95万元

资产总计

1375.59万元

1310.83万元

(二)本部门、本地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数据与行业统计数据对比情况,如不一致应说明差异原因。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217

  编辑:贺俊丽